東亞信用卡優惠- ELEMENTS 圓方回贈超過50%(到2月28日)

東亞信用卡 ELEMENTS 圓方優惠回贈超過50%

東亞信用卡 ELEMENTS 圓方優惠回贈超過50%

 

日期:2月1日到2月28日

  • 持卡人須於簽賬當日於 ELEMENTS 圓方(火區 1 樓或金區 2 樓)(「禮品換領處」)出示其本
    人簽賬之實體東亞銀行信用卡丶相關之商戶機印單據正本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正本以換領以下優 惠(「優惠」)
同日簽賬滿 獎賞一 獎賞二  (東亞銀行信用卡額外消費獎賞) 獎賞總值
HK$2,000^ (單一簽賬) 總值:HK$1,000
– HK$500 ELEMENTS 圓方帶指定消費餐飲電子禮券
– HK$500 帶指定消費商戶電子禮券
額外 HK$100 ELEMENTS 圓方電子禮券 HK$1,100 獎賞
HK$8,800◊ (最多 2 張同日消費 單據) 總值:HK$1,800
– HK$700 ELEMENTS 圓方帶指定消費電子禮券
– HK$1,100 帶指定消費商戶電子禮券
額外 HK$500 ELEMENTS 圓方電子禮券 HK$2,300
獎賞

 

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優惠適用於持有合資格東亞銀行信用卡之客戶(「持卡人」)。持卡人須於推廣期內以有效之東 亞銀行信用卡(不包括東亞銀行公司卡)於 ELEMENTS 圓方指定商戶作全數簽賬以享此優惠。個別商戶所接受之東亞銀行信用卡種類或有不同,詳情請向商戶查詢。
  3. 5. 每位持卡人須成為 ELEMENTS Club 會員或「圓方之友」(可透過 ELEMENTS 手機應用程式登
    記),方可獲得以上獎賞。
  4. 持卡人每日只能以同一消費日期的消費單據,換領獎賞二之每個消費金額級別獎賞一次。全期只
    可換領每個消費金額級別獎賞最多 5 次。於 3hreeSixty 及萬寧的消費單據並不適用於此推廣。
    已標記的合資格收據不能再次用於兌換本優惠的其他獎勵或其他推廣活動的禮品/獎勵。
  5. 「合資格單據」是指在推廣期內於 ELEMENTS 圓方指定商戶所簽發之合資格交易的機印單據正
    本。有效單據上的消費需扣除使用於在第 9 條條款列明包含的非合資格消費、ELEMENTS 圓方 現金券或電子禮券/指定類別商戶現金券或電子禮券/帶指定消費現金券或電子禮券之金額。東亞 銀行信用卡及電子消費單據上名字必須相同。
  6.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及 ELEMENTS 圓方不接受任何手寫或重複單據、重印、影 印及損毀單據,並保留權利拒不接受其懷疑為無效、偽造或非針對真實交易簽發的任何收據或基 於其他理由拒不接受任何收據,而無需作出任何解釋。
  7. 合資格單據並不包括:
    -現金或八達通付款;
    -所有用作申請 ELEMENTS Club 會籍;
    -所有銀行費用、會籍費用、電訊服務、停車場、餐廳食肆的婚宴與商業宴會、於任何商戶購
    -買電子禮券/禮券/禮品卡或任何增值;
    -POLYHEALTH Medical Centre 或跨境巴士站之交易;
    -貨品及餐飲訂金單據;
    -購買任何一種禮券(包括現金券、禮餅卡、禮餅券等);儲值卡或預付卡、使用/購買節日禮券換領節日食品(例如月餅券、糭券、糕點券等)、醫務所消費、網上付款、八達通卡、 儲值卡或預付卡充值、餘數未全部支付之消費金額(如收據只是訂金收據)、購買商戶的 任何形式的會籍、任何繳費(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通訊費或水電等公用設施的費用)、調換 商品(但不包括任何額外的付款)、購買郵票、通過易辦事現金提款、收據上的持卡人姓名與東亞銀行信用卡上之姓名不相同之收據、 重複的收據、手寫/重印/影印本之消費單據及退款/未誌賬的交易。
  8. 有關分期付款之簽賬,將以第1個月之付款金額作計算參加此推廣之用。
  9. ELEMENTS圓方、東亞銀行及商戶有權記錄合資格之東亞銀行信用卡卡主以簽賬之東亞銀行信
    用卡的首六位及尾四位數字,並複印消費單據及相關的電子消費單據作內部參考用途。有關資料
    將於活動結束後三個月內銷毀。
  10. 已參與此推廣之正式單據均不可作退款及換領其他推廣優惠。
  11. 所有換領之禮遇恕不可退換、轉讓、兌換現金或其他禮遇。
  12. 持卡人於2022年2月28日晚上10時後簽賬的合資格消費可於2022年3月1日上午10時至晚上 10 時登記換領「獎賞一」及「獎賞二」。逾期換領禮品將不獲補發。ELEMENTS 圓方電 子禮券將於 ELEMENTS 手機應用程式內以固定面額發放,並適用於指定參與商戶。使用「獎賞 二」ELEMENTS 圓方電子禮券時,有關消費餘額必須以東亞銀行信用卡支付,及須登入 ELEMENTS 手機應用程式。ELEMENTS 圓方電子禮券最新的參與商戶名單請參閱 https://www.elementshk.com/tch/elements/promotions/e-gift-vouchers。受條款及細則約束,有 效日期及詳情請參閱電子禮券。
  13. 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任何被發現為欺詐交易或最終被取消/退款之交易,皆為不合資格交 易。如有關交易於獎賞發放後被證實為不合資格之交易,東亞銀行保留於持卡人之合資格賬戶扣 除相等於獎賞價錢金額之權利。
  14. 除持卡人、東亞銀行及ELEMENTS圓方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 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 何條文下的利益。
  15. 東亞銀行不會對ELEMENTS圓方及參與商戶的貨品、服務或資料之質素和供應作出任何陳述或 保證,亦不會就 ELEMENTS 圓方及參與商戶的貨品、服務或資料所引起或與其有關的事宜負上 任何責任。如有查詢,持卡人應直接聯絡 ELEMENTS 圓方及參與商戶(如適用)。
  16. 東亞銀行、ELEMENTS圓方及參與商戶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優惠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 則之權利,而不會作任何事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東亞銀行、ELEMENTS 圓方及參與商戶所 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17. ELEMENTS圓方及東亞銀行並非產品或服務供應商,故此將不會就有關產品或服務承擔任何責 任。因享用獎賞(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或間接 )而造成的損失或破壞,或人身傷害,ELEMENTS 圓方及東亞銀行概不負責,法律規定之責任除外。
  18. ELEMENTS圓方內所有商戶員工不得參與此禮品換領,以示公允。
  19. 如有任何爭議,ELEMENTS圓方及東亞銀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20.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如有任何差異,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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